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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警为民】两分钟教您做好流动人口登记

 
梦想何先生 发表于 2024-5-7 18:49: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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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登记

那些事儿~

 

01

流动人口是指?

 

解读

《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本省或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县级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在本省设区的市所辖各区跨区居住的除外。

 

02

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主体是?

 

解读

下列流动人口信息应当采集,信息采集和报送工作由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负责:

 

(一)居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负责;(二)在当地就业的,由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负责;(三)在宗教活动场所住宿的,由宗教活动场所负责。

 

03

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报送时限是?

 

解读

负责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报送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后七日内采集流动人口信息并报送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自流动人口离开之日起七日内,将离开信息报送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

 

04

不申报登记有哪些后果?

 

根据《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如果不遵守规定,可能面临以下处罚:流动人口在信息采集或者居住登记申报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虚假证明材料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处二百元罚款。负责采集信息的单位或者个人故意报送虚假的流动人口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按照虚假报送人数每人处以二百元罚款;负责采集信息的单位或者个人未及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房屋承租人不配合房屋出租人采集本人及共同居住人信息,或者未将共同居住人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出租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出租房房东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也明确了法律责任,处罚如下: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05

实有房屋人口自主申报操作流程

目前福清市公安局正在开展“福州e体 ”小程序房屋管理、采集、授权

 

专项工作操作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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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e体 ”小程序

↓↓↓

来源:福清公安

2024-05-07 17:44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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